东经易网平台处罚标准
为保障用户或东经易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正当权益,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维护平台用户全员权益,特制订本规则。
第一章 违规行为定义
违规行为是指用户违反东经易网平台的规则或其与东经易网平台签订的任何协议的行为。
第二章 违规行为类型及扣分
会员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规行为及严重违规行为,当用户触及违规行为后,平台将按照本规则规定的分值予以相应扣分处理。
第三章 违规行为扣分节点及处理措施
第一节 扣分节点
第一条 违规行为成立后,平台将对用户进行扣分,违规行为的扣分在每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当扣分达到节点时,平台将对用户采取相应的节点处理措施;
第二条 用户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计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依次执行多个处理措施;
第三条 被执行节点处理的用户,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节点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节点处理措施期限届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四条 用户的违规扣分将在每个自然年底进行清除处理,但因扣分达到50分或以上致使帐号关闭的除外。
第二节 处理措施
在用户违规期间东经易网平台有权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用户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第一条 违规扣分累计六十分,限制商品展示,指限制商家在平台上展示商品,为期七天;
第二条 违规扣分累计一百分,权限关闭,指关闭东经易网平台商家的权限,下架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
第四章 违规行为
第一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一条 滥发信息,是指商户未按《东经易网平台商品发布指南与规则》以及平台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的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碍买家权益的行为。每次扣十分,同时,在前述扣分基础上,相应商品进行永久下架处理。
第二条 描述不符,买家收到的商品在外观、尺寸、功能、包装、材质、成分、品牌等方面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买家能提供照片、第三方检测证明等凭证,证实收到的商品在外观、尺寸、功能、包装等方面与卖家的描述不符,或非原材料类商品材质/成分不符,卖家在东经易网平台介入判责后,配合解决争议的,每次扣十分;不配合的,每次扣二十分。同时,在前述扣分基础上,相应商品进行永久下架处理。如投诉成立,卖家需承担买家进行第三方检测证明的费用。
第三条 违背承诺,是指在不违反双方约定的第一优先级的原则下,卖家未按照约定的内容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每次扣十分。
第四条 延迟发货,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商家未按约定的时间发货,卖家在东经易网平台介入判责后,配合解决争议的,每次扣十分;不配合的,每次扣二十分。
第五条 虚假发货,商家在线确认发货后,超过二十四小时实际未发,也未能与买家达成继续发货的协议。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卖家在东经易网平台介入判责后,配合解决争议的,每次扣十分;不配合的,每次扣二十分。
第二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一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扣二十分。同时,东经易网平台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查封账户、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等处理措施。
第二条 恶意骚扰,是指商家在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二十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五十分。
第三条 辱骂买家,是指商家在交易中或交易后,由于交易纠纷而辱骂买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二十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五十分。
第四条 拒绝发货,指商家发布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价格、库存量在内的不实交易信息,买家下单后商家拒绝按约定发货,商家每次扣二十分。
第五条 虚假交易,是指商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所产生的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相符的订单,从而妨害买家和平台权益的行为。每次扣二十分。
第六条 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东经易网平台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东经易网平台有权收回被盗账户并通知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第七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务,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东经易网平台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警告、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骗取他人财产涉嫌犯罪的,东经易网平台将依法向司法机关报案。
第八条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如买家电话以及地址等),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东经易网平台有义务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立案调查,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第九条 不正当谋利,是指商家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向东经易网平台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务、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2)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商家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东经易网平台将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
第十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以任何方式,可以规避东经易网平台的各类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或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使用东经易网平台官方资源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东经易网平台有权取消会员以不正当方式获得。
第十一条 产品品质违规,是指商家通过东经易网平台发布、销售的产品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标准或规定、违反产品包装或标识标签等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等产品品质违规行为。商家在东经易网平台发布和销售的产品一经认定存在产品品质违规情形,东经易网平台将按照《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根据情节轻重对用户予以产品信息下架、删除、帐号限权、关闭等处罚。
第十二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商家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或东经易网平台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信息行为。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一经认定属于禁止、限制销售商品信息,东经易网平台将按照《违禁信息发布处理规则》处理,立即删除该商品信息,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对商家予以警告、扣分、帐号限权直至帐号关闭等处罚。
第五章 违规行为处理的执行
第一条 东经易网平台将通过定期排查或会员、权利人的举报投诉的方式发现用户的违规行为。
第二条 用户有违规行为的,平台有权按照相应处理规则对用户予以扣分和处罚;同时平台将对用户扣分进行综合累计,对达到相应处罚标准的用户将予以相应处罚。
第三条 商家自行做出的承诺和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平台一律不予以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因商家自行做出的承诺和说明而中止或撤销。
第四条 用户违规扣分将在每个自然年底进行清除处理,但因扣分达到一百分或以上致使帐号关闭的除外。
第六章 违规行为处理的申诉
第一条 对发布限制产品信息类违规及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类违规行为处理的申诉,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对虚假交易类违规行为处理的申诉,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充分的,东经易网平台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
第二条
因违规累计扣分达一百分或以上致关闭帐号或因其他原因被关闭帐号的用户,申诉不成功的,帐号将不予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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