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争议处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东经易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平台卖家及买家交易争议处理,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文件。

第二条 买卖双方在任何环节出现争议且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时,双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平台将配合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 争议处理期间,平台将依照协议约定冻结履约保证金。经平台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平台解冻履约保证金。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平台根据仲裁、判决结果进行处理。

第二章 交易争议处理原则

 买卖双方产生交易争议的,鼓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申请平台介入处理,平台介入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买卖双方均可依照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买卖双方申请平台介入协商处理交易争议后,平台有权要求买方或卖方提供相关有效凭证(如验收商品图片,完整的拆包视频等),结合平台运营规则对买方和卖方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鉴别和认定,并给出平台判断。

 平台作为独立第三方,结合争议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并独立判断,由买卖双方自行考量接纳与否,并承担相关后果。

第三章 物流发货争议处理规则

 卖方须在双方合同约定的发货截止日前、按照买方在订单中填写的收货地址进行发货,若买方与卖方另行约定修改收货地址的,应按约定修改的地址进行发货。否则产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可按照合同约定解决。

 如买方和卖方约定了特定的承运人(如指定物流公司等)发货,卖方应当按约定进行发货,否则买方有权选择拒收商品,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

 买方、卖方出现物流争议且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平台提请争议处理。平台将依据承运人系统内物流信息、双方佐证材料等判定责任方。

 物流委托方有权要求物流服务商承担因物流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等,物流服务商应积极处理卖方理赔,并按约定时效和条款进行赔偿。

第四章 质量问题争议处理规则

第一条 卖方销售的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导致买方损失的,买方可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进行索赔,平台不介入该类争议处理。

第二条 买方采购的商品存在商品破损、超出保质期等问题,买方可通过卖方售后服务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平台提出投诉,并提供可判断的举证证明文件,由平台介入处理。平台介入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依照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三条 如买方收到的商品跟卖方商品详情页描述不一致的,视同卖方商品质量存在问题。

第五章 验收问题争议处理规则

 收货人验收过程中有异议的,应立即取证并与卖方协商解决,并将取证结果妥善保存。

 收货人可以本人签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为签收,收货人委托他人代收的行为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

 若买方表示未收到货,而卖方表示买方已签收货物的,双方协商,若无结果则平台介入,双方举证

第六章 运费问题争议处理

 交易中的运费争议,通常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内发货,且未与买方协商继续发货时间,而导致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相应运费损失。

 因卖方原因或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换货产生的运费,由卖方承担;因买方原因要求退换货产生的运费由买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章 退换货问题争议处理规则

 买方提出的退换货申请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卖方应在48小时内对买方提交的退换货申请进行审核并应承担退换补货的相应损失。

第二条 卖方发货后,由于物流配送导致商品毁损等问题的,卖方应承担退换补货的相应损失。

 买方收货后发现错发、漏发情形的,卖方应承担退换补货的相应损失。

 经双方协商一致退货时,如果卖方提供的退货地址错误导致买方操作退回商品后无法送达的,需要由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退货运费。

第八章 发票争议处理规则

 买方在平台购买卖方的商品,有权要求提供发票,卖方开具发票时应按照买方实际支付的货款金额,并依据买方提供的开票信息(抬头、金额、数量、发票公章等)进行开具,如有疑问可以联系买方进行确认,以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第二条 交易过程中若卖方已提供发票给买方,后期交易发生了退货退款的,买方需要将发票一并退回。若买方未将发票退回或发票丢失的,卖方处理退款时可按照实际情况要求买方承担相应的发票税点金额。

 卖方已承诺为买方开具发票,但因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方未收到发票的(如未开具或推延开具),自买方反馈之日起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尽快完成开票。

第九章 附则

 买卖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平台相关规则,并参照本规则文件已经约定的几种争议情形处理规则进行争议处理。

第二条 本规则文件解释权归平台所有,平台有权对规则文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文件于发布日或指定日期生效。